• 清明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18年第4号)04-04

    清明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18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18-04-04


      清明节将至,祭祖、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活动频繁,集体就餐增多,时值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极易孳生。为有效提高消费者在选购清明节令食品时的防范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海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在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进行消费,不要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蔬果和蘑菇,以保证原料的食品安全。
      二、注意祭祀用品存放条件
      烤乳猪、白切鸡、青团等是清明节祭祀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极易引起变质。因此,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的摊点购买祭祀食品,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
      三、祭祖食品食用需谨慎
      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前应观察食物性状,变质食品不可食用,未变质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后方可再次食用。
      四、加工食品要注意
      在加工和制作猪、鸡、鱼等祭祖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的添加剂。加工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容器应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五、预包装食品购买看仔细
      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仔细查看包装袋是否完好无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齐全。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特别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
      六、注意个人卫生习惯
      春季易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性反应,家庭聚餐时避免暴饮暴食,脾胃虚寒的人要慎食海鲜;同时要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
      七、外出就餐看“笑脸”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等级为“大笑”“微笑”脸谱的饭馆就餐。
      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胃肠不适症状时,要尽快就医,并立即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保留剩余食物和加工设备,以备调查原因。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18年第3号)03-23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18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18-03-23


      随着春季来临,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期,一些常见食材,如果烹调方式不当,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还有一些有毒物,误食后可能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海口市食安办现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一、警惕易中毒食物
      (一)东北油豆角
                                   
       生的油豆角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毒素,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毒性成分未被破坏,人食用后则可引起中毒,一般2~4小时发病,最快数分钟发病。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四肢麻木、胃烧灼感、心慌和背痛等,此外还有头晕、胸闷、出冷汗和畏寒等神经系统症状。提醒公众尤其是食堂要煮熟煮透后再食用。
      具体方法为: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洗净的油豆角浸在开水中,至水再次沸腾后,煮一段时间,待油豆角豆棍由支挺变为蔫弱,颜色由鲜绿变为暗绿,口感没有豆腥味,再进行炒、煎、炸、炖等,最好采用炖等加热时间长的加工方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此外,油豆角两头及两旁的丝毒素含量较高,要予以去除。
      (二)鲜黄花菜
                                             
      鲜黄花菜,含有一种叫秋水仙碱的毒素,经肠胃吸收氧化为"二秋水仙碱",有较大毒性。中毒症状为口渴、喉咙有烧灼感、发热、呕吐、腹泻、腹疼和肾衰竭,还可能伴有呼吸衰竭甚至导致死亡。建议食用前将鲜黄花菜在开水中焯一下,然后用清水充分浸泡、冲洗,使秋水仙碱最大限度地溶于水中,再行烹调,可保安全食用。
      (三)未煮熟烧透的豆浆
                                 
      未煮熟烧透的豆浆不宜饮用,否则对人体有害,甚至可能引起中毒。生豆浆中含有皂甙、胰蛋白酶抑制剂和维生素A抑制剂等,对消化道黏膜有很强的刺激性,可引起充血、肿胀和出血性炎症,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症状,还可抑制蛋白酶致甲状腺肿等毒副作用;胰蛋白酶抑制能选择性地与胰蛋白酶结合,形成稳定的复合物,从而使胰蛋白酶失去活性,致使蛋白质水解为氨基酸的过程中受到抑制,妨碍膳食中蛋白质的消化、吸收和利用,降低豆浆的营养价值。应通过充分浸泡、磨细、过滤、加热等处理方式,来消除胰蛋白酶抑制剂的不利影响。生豆浆加热到80℃~90℃时,会出现大量的白色泡沫,这是一种"假沸"现象,此时的温度还不能破坏豆奖中的皂甙物质。
      正确的煮豆浆方法应该是,在出现"假沸"现象后继续加热3~5分钟,使泡沫完全消失,煮熟烧透后方可安全食用。
      (四)木薯
                                                
      木薯中可以析出游离的氢氰酸,食用未经去毒或去毒不完全的薯块可能会引起中毒。主要临床表现为组织缺氧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出现呼吸、回流中枢麻痹甚至导致死亡。
      正确食用方法为:先剥去内皮,反复煮沸,能祛除内皮约90%氢氰酸,煮木薯的汤不能饮用。或者将木薯先在清水中浸泡6天,每天换清水1次,然后再切片、晒干备用或煮蒸食用。
      (五)发芽的土豆
                                                    
      发芽的土豆会产生一种叫龙葵素(又称茄碱)的毒素。如果一次性吃进200毫克龙葵素(约半两已变青、发芽的土豆含量),15分钟至3小时就可发病。最早出现的症状是口腔及咽喉部瘙痒,上腹部疼痛,并有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六)苦葫芦瓜
                                                       
      葫芦瓜又名瓠瓜、瓠子、蒲瓜等,通常味甜,但也有极个别葫芦瓜由于生长过程中受异常气候及土壤等因素影响,产生变异,携带苦味基因。甜葫芦瓜有大量糖分、蛋白质、有机酸和多种维生素,可以放心食用,但苦葫芦瓜含有一种植物毒素——碱糖甙毒素,苦葫芦瓜的毒素受热不易破坏分解,食用数小时后就会发生口干、头昏、恶心、乏力、嗜睡等症状;严重者则会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脱水,甚至带有脓血等类似于中毒的症状。
      如果不小心误食了"苦葫芦瓜",可以先多喝点浓茶,冲洗掉胃部毒素,如果反应强烈就要到医院就诊。目前尚无特效的治疗药物,医院主要采用催吐、利尿等方法对症处理。关于网络上流传的"喝蛋清"解毒的方法,建议不要尝试。
      二、勿饮食有毒动植物
      (一)河豚鱼
                                                       
      河豚鱼,又称“河鲀”“龟鱼”“鸡抱”“气泡鱼”“气鼓鱼”等,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但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汇合处也可发现,其体背、侧面的斑纹随种类不同而各异。河豚鱼因其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因中毒而导致人员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河豚毒素潜伏期一般为0.5~3小时,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应从合法渠道采购和购买河豚鱼及其产品。
      河豚鱼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并公布的河豚鱼源基地,且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加工企业加工的包装产品。产品包装上附带可用于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禁止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养殖的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
      (二)铜铸蟹
                                                     
      铜铸蟹,又称铜铸熟若蟹,头胸甲壳呈横卵圆形,背部隆起分区明显,表面光滑。全身表面呈青绿至紫褐色,其间有白色,褐色与青橙色的不规则花纹,形成特殊的斑驳色彩。甲长约5公分、宽约10公分。可能含有麻痹性生物毒素,中毒病人表现为口唇、手脚发麻,步态不稳等症状。
      (三)海鲎
                                          
      鲎亦称马蹄蟹,是一种古老的生物,主要有中国鲎、圆尾鲎等品种。我国沿海地区食用的是中华鲎,圆尾鲎与中国鲎外形相似,从外形上较难区分。圆尾鲎成体及幼体的卵、肌肉、黄色结缔组织均富含河豚毒素,人食用后易导致中毒,主要表现为头晕、胸闷、口周麻木、四肢无力,甚至出现呼吸肌麻痹而危及生命。
      为有效预防海鲎中毒,在圆尾鲎和中华鲎难以区别的情况下,尽量不要购买或食用鲎类;餐饮单位要严格把好进货渠道和采购验收两道关,禁止采购和加工有毒鲎类。一旦误食后出现口周麻木、四肢无力等症状,应立即上医院治疗。
      (四)蟾蜍
                                                  
      蟾蜍是两栖动物,俗称癞蛤蟆,身体表面有许多疙瘩,内有毒腺,其分泌出来的黏液含有剧毒,对人体心脏、消化道及中枢神经产生严重损害。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的会出现昏迷,甚至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蟾蜍的毒性物质,不单存在于耳下腺和皮肤腺,其毒性物质还存在于肌肉、肝脏和卵巢。蟾蜍可作中药,但必须通过加工。含蟾蜍成分的中药如果过量服用,也会导致中毒。
      为防止中毒,切勿随意食用蟾蜍,购买食用蛙类时要辨清青蛙与蟾蜍,慎防中毒。餐饮单位禁止加工制作蟾蜍。目前对蟾蜍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发生误食蟾蜍中毒,应立即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皮肤染毒也要迅速用温开水冲洗,并尽快到医院就诊。 
      (五)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织纹螺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六)麻风果
                                                 
      麻风树又名假花生树、青桐木、黄肿树、臭油桐、亮桐、水漆、桐油树等,属大戟科灌木,高3~4米。果子呈长圆形、灰黑色。麻风树全株有毒,茎、叶、树皮均有丰富的白色乳汁,内含大量毒蛋白,但以果子含量最高。食用2~3粒即可中毒,食用7~8粒可致死。
      进食麻风树果子后数小时至10余小时发病,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也可出现畏寒、发热、腰痛、酱油色尿、黄疸、贫血等溶血症状。部分患者还可能出现皮肤干燥、口干、面部皮肤潮红、瞳孔轻度扩大,心率快等症状。请勿自采自食麻风果,以免误食发生中毒;中毒后,应立即采取刺激口咽催吐或药物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学校及家长要教育学生勿采摘麻风果,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麻风果中毒事件发生。
      (七)洋金花
                                                
      曼陀罗又称疯茄儿,其花称洋金花,是常用的中药之一。洋金花种类很多,各地称呼也不一致,为一年生的草本,大多是野生,全株有毒,主要成分是莨菪碱、阿托品及东莨菪碱等生物碱。各种洋金花所含毒性成分及含量各不相同,根、茎、叶、花、果实含毒量也不等,以种子含毒量最高。误食种子,浆果或幼苗可引起中毒。患者主要表现有口干、吞咽困难、声音嘶哑、皮肤干燥、潮红、发热,心跳加快、呼吸加深、血压升高、头痛、头晕、烦操不安等症状。要加强宣传教育,尤其是教育儿童识别并不吃曼陀罗的浆果,防止曼陀罗的种子混入可食豆类,防止曼陀罗的幼苗、叶子混入菠菜等蔬菜中,在食用菠菜等蔬菜时,要挑除菜叶中的杂草杂叶。
      (八)野山芋
                                                   
      野山芋又称海芋,全株有毒,以茎块毒性最强烈。野山芋根茎含有生物碱和草酸钙,又称含毒皂甙;另一种毒性成分带有刺激性的辣味,生食叶和根都会引起口腔、舌强烈刺激和烧灼感。其毒性有季节性变化,以旱季末最高。野山芋的毒性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生成高铁血红蛋白造成机体缺氧,还会伴随有消化道刺激症状,严重者可因呼吸受阻致死。
      (九)毒蘑菇
                                 
      我省野生蘑菇资源比较丰富,每年都发生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毒蘑菇的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目前没有特效疗法,严重者可导致死亡。毒蘑菇中毒事件全年均有发生,以夏秋季为主,中毒事件主要由家庭误采、误食导致。
      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可靠的鉴别方法。民间、网络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非专业机构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明品种野生蘑菇。一旦因食用野生蘑菇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进行催吐,并尽快就医。
       
      三、疑似中毒怎么办
      (一)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商家取得联系,同时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投诉。要注意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认定困难。 
      (二)一旦发生东北油豆角、鲜黄花菜、河豚鱼等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到医院就医;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留存食品以备检验。
      (三)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产品的, 请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经查实, 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 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消费提示01-26

    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8-01-26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市民欢度佳节,5365bet手机版客户端关于药品安全提示如下,希望广大市民注意用药安全,防范药品安全事故。
      一、购买药品要到合法的药店。合法的药店是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二、购买药品时,要认准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
      三、要认真查看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
      四、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购药群众自觉配合,养成良好购药习惯,严格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处方药。
      五、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
      六、目前我市部分药店提供了网络问诊服务,市民使用时应注意:(一)应由患者本人咨询,不得由他人代咨询。(二)请勿遮挡、扭曲摄像头,患者本人应出现在摄像头中。(三)患者个人信息需确保真实准确,不得编造不实信息骗取处方。
      七、春节期间聚餐、应酬较多,要谨慎酒后服药。如酒后服用安眠药物有危险;糖尿病人使用降糖药期间,空腹饮酒易出现低血糖反应;酒后使用降压药、抗生素、抗精神病药物也会导致不良后果。
      八、注意避免药后驾车。有些药品尤其是精神类药品和麻醉药品,对人的神经系统影响大,影响反应能力和判断力,还有一些药品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灵敏性和自我控制能力,此类药品使用说明上通常会注明“服后应避免驾驶车辆或高空作业”等字样。
      节日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药品消费安全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如果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问题,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31。

  • 禁止非法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2018...01-24

    禁止非法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2018年1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8-01-24


      近日,我省发生个别群众因食用渔民私自收购加工销售的野生河豚鱼干而导致食物中毒的事件。河豚鱼(见下图),又称“河鲀”“龟鱼”“鸡抱”“气泡鱼”“气鼓鱼”等,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但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汇合处也可发现,其体背、侧面的斑纹随种类不同而各异。河豚鱼因其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因中毒而导致人员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河豚毒素潜伏期一般为0.5~3小时,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河豚鱼)
      为防止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河豚鱼及其产品而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应从合法渠道采购和购买河豚鱼及其产品。河豚鱼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并公布的河豚鱼源基地,且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加工企业加工的包装产品。产品包装上附带可用于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二、禁止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养殖的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经抽检检测发现含河豚毒素超标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消费者应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坚持从合法渠道购买河豚鱼及其产品。若因不慎误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河豚鱼而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前期处理,并赶紧前往医院救治。
      公众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产品的,请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 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17年第8号)12-29

    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17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17-12-29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来琼旅游人数及本省公众聚餐、购买节令食品将明显增多,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随之增大。龙华区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健康、平安地欢度佳节。
      一、在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尤其是预订年夜饭和集体聚餐,要选择分类管理级别高(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公示栏中标示“笑脸”)的餐饮单位用餐。
      二、不食用野蘑菇及病死畜禽肉;慎食生食肉制品;不在海边捕捞、捡拾并食用不认识的鱼、贝类,防止误食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
      三、东北油豆角即将上市,要煮熟煮透后再食用。具体方法为: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洗净的豆角浸在开水中,至水再次沸腾后,煮一段时间,待豆角豆棍由支挺变为蔫弱,颜色由鲜绿变为暗绿,口感没有豆腥味,再进行炒、煎、炸、炖等,最好采用炖等加热时间长的加工方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油豆角两头及两旁的丝毒素含量较高,要予以去除。
      四、假日期间家庭烹饪食物较多,对剩饭剩菜要冷藏储存,对冷藏及室温条件存放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在食用前要彻底翻热。
      五、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卖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内容;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对因临近保质期而进行促销的食品,应根据自身需求,确保在质保期内食用完毕,避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给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购买食品要索取消费凭证。
      六、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卫生安全。宴席主办人要选择食品安全意识强的厨师承办宴席,宴席举办地应离旱厕、垃圾场等污染源至少25米。承办农村宴席的厨师要掌握一定食品安全知识,规范操作,包括:不采购腐败变质和感官异常的食材;加工、贮存食物要有防止生熟交叉污染的措施,生、熟食使用的刀具和砧板分开使用,生、熟食物分开存放;隔餐的熟食必须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身体不适时(感冒、腹泻、手部受伤等)不得加工食物。
      七、食品销售和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要严把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物,并仔细检查、验收,做好索证索票和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餐饮单位接受年夜饭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确保餐饮具消毒、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
      八、公众在就餐时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诊治,并保护好现场,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在餐馆、食堂等就餐的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开展调查。
      节日期间,我局会加大对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和餐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加工制售食品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公众如果发现销售、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可立即拔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预祝广大消费者节日愉快!
       
      

  • 消费提示11-28

    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7-11-28


      根据有关监测信息显示,标示为“菲朗氏调配威士忌”(标称生产商为:蓬莱市威亚德葡萄酒有限公司;标称经销商为:深圳威亚德酒业)和“法利雅调配威士忌”(标称生产商为:蓬莱市威亚德葡萄酒有限公司;标称运营商为:惠州市协益酒业)两种酒存在着严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海口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任何单位或个人请暂停销售、饮用这两种酒。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发现此两类酒销售请及时通报或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投诉热线:12331。
      

  • 预防野生毒蘑菇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珍爱生命...10-30

    预防野生毒蘑菇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珍爱生命 远离毒蘑菇

    发布时间:2017-10-30


      近期,在台风和冷空气的相继影响下,我市雨量充沛,温度适宜,正适合各类蘑菇生长。
      为了杜绝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再次发生,严格做好野生毒蘑菇中毒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现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确保不发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
      一、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
      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二、切勿采、食野生蘑菇
      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可靠的鉴别方法。民间、网络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非专业机构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
      三、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加强管理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四、相关部门要加强野生毒蘑菇中毒防控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要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养老院、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及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严禁采购制售不明品种野生蘑菇,落实好食品购进记录和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杜绝有毒蘑菇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五、做好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及时拨打"12345"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常见的毒蘑菇↓↓